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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二十三节突发案件 (4 / 8)

作者:江苏棹子 最后更新:2025/11/25 1:42:08
        激┴情犯罪的特点是,犯罪行为突然发生且犯罪者通常没有预谋或计划,多在情绪失控的瞬间采取行动,杀人的冲动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降低。

        而准备毒药、寻找时机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很少出现以下毒为手段的冲动杀人。

        更重要的是,按照目击者供述,佟四元近期没有与人结怨,工作也很顺利,这不符合冲动杀人的先决条件。

        ——即这种行为需要某种强烈的情绪驱动,例如愤怒、嫉妒、恐惧或忧郁等等。

        那么情感纠纷,谋财害命,仇恨报复,迷信杀人呢?

        可能性同样不大,在警备森严的白公馆下手,凶手得多蠢才会这么干,如果只想杀掉佟四元,对方完全可以在外面动手。

        排除掉所有的可能,那便只剩下一种可能,凶手杀人是为了和谈情报。

        动机确定了,凶手的背景也就不难猜测了,中日和谈的利益相关方就三个,日本人,国府,地┴下党。

        日本人巴不得尽快跟山城谈和,以减小经济和军事上的压力,最好不战而屈人之兵,不会从中破坏。

        国府更不可能,政府和军内的主战派还没那么大的能耐,把手伸到白公馆来,这点自信左重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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