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56节 (6 / 9)

作者:上浮小沉 最后更新:2025/9/3 17:29:24
        如果是其他来人来的话可能周梅直接就说的,这就是合同,能接受就签,不接受就算了。但是现在看到马龙亲自过来。周梅语气软化了一些,合同的条款,如果不能接受的话,也可以进行相应的修改。

        而不会是像原来似的一棒子打死,能签就签,不能接受就算了。从这看来,明星的效应还是比较强的。周梅在人家没说话的时候,语气就直接软化了下来,没有用什么强硬的态度。看来周梅这次估计可以做出很大的让步。

        对于周梅的表现徐泽也没有说什么,在他看来这首歌确实是可以是一首火爆的歌曲,也能够让大家赚的盆满钵满,但是如果唱这首歌是马龙的话,效果会更好。

        他其实当时已经承诺过马龙给他写一首歌,虽然说肯定是可以赚一部分钱的,但是他也没有指望着从马龙这里赚更多的钱。毕竟马龙也算是徐泽的偶像吧

        马龙的助理拿着合同,然后仔细的看了起来。大概十分钟以后,他画出自已几个疑问的点,然后给马龙看了一下。其实就是关于歌曲版权的问题。因为对于马龙这种歌星来说。

        他唱的歌曲肯定会爆红,然后爆红之后歌曲版权如果还在徐泽工作室的话,那这样的话就不能够达到最大的收益,而且顺带的是,把这部分的利益让给了徐泽工作室,这个是在行业内没有的。

        马龙看到这个条款以后,因为也是听说过了章天对他的介绍,所以他对这个条款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异议。毕竟来说的话。

        徐泽和合作,这一切的前提都是建立在水手这首歌上,而且他们要的收益并只是水手这一首歌的版权和其他的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而且对于歌曲版权来说,只是说是和自已共享版权而没有并不限制自已去唱这首歌,因为这首歌红了之后对双方都有利,不可能把版权只归咎于一方。但是如果除了马龙之外的人在商演的时候唱这首歌就是侵权的,而且马龙不能够去授予别人演唱权。

        第一百五十一章谈判完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 (快捷键→)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