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和他是同桌,靠近他时,他身上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奶香味,好像不太好接近的样子,就连声音都是冷冷的。
熟悉以后才发现他真的很可爱,说话时像一只小白兔,不说话又像一只猫咪一样高冷。
原来他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不光学习好,篮球也打的好,家境也很好,怪不得粉粉嫩嫩的。女生们每天都在讨论他,高中毕业前会喜欢谁,和谁在一起。
当他一次又一次靠近自已时,才发现自已心律失常,每一次就想靠他再近一点,再近一点,又怕心脏跳动的声音出卖了自已。
他就像一道光,照进我人生的裂缝,那颗树苗种子因为他才慢慢发芽生根长成参天大树。
“这个给你,我妈妈做了很多。”他把三明治从羽绒服的口袋里掏出来放在桌上,在冬天的每个早晨。
他会在每次打完篮球后回教室当着我的面脱衣服,露出他白皙的后背,再穿上干净的衣服,但他却不知道,我青春期唯一的悸动是因为他
我会将羞红的脸埋进臂弯,我会在午睡时偷偷看他熟睡的样子,我会在他认真答题时看他轻轻咬着圆珠笔,我也会站在阳台假装晒太阳,偷偷看他在操场打篮球。
我好像真的很喜欢他,当他问我志愿时,又忍不住想逗逗他,看着他失落的样子,自已似乎很重要。
暑假在餐馆打工赚学费,却一直没有收到他的任何消息,他那天的表情是真生气了,我却一遍一遍看着他的照片傻笑,他的北京,我的北京,我们依旧在同一个城市,虽然隔了一个多小时的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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